证券代码:832471证券简称:美邦科技公告编号:2025-030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对大信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5)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75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0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500人;
(6)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5.8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
(7)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2.41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大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公司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
施、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