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71证券简称:美邦科技公告编号:2025-032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冯文英女士、独立董事林金锋先
生、董事张玉新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冯文英女士担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审2024年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计委员会第一次同意月27日案》会议
《关于2023年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第四届董事会审2024年4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计委员会第二次同意月22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会议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第四届董事会审2024年8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委员会第三次同意月27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会议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2024年10《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计委员会第四次同意月29日案》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2024年1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计委员会第五次同意月12日案》会议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其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等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保证高效准确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审议各项议案,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