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为智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慧为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22年9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3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22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22年11月
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0元/股,初始发行规模1596.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34.0659万股,合计发行1630.065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0405272.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2452239.9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759号、大华验字[2022]000910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1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建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7757762853791423892.43技股份有限公司圳龙珠支行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7559350877109991-技股份有限公司圳生态园支行
深圳市新无界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7559405292102882-有限公司圳生态园支行
慧为智能科技(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7559682240106011161564.39
门)有限公司圳生态园支行
合计2585456.8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1募集资金账户招商银行深圳生态园支行755935087710999于2024年8月20日注销并公告。
2募集资金账户招商银行深圳生态园支行755940529210288于2024年7月19日注销并公告。
2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30405272.00
减:发行费用17953032.03
二、募集资金净额112452239.97
三、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988915.69
四、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692895.37
五、募集资金使用金额94266116.02
其中: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784674.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3431702.63
补充流动资金40345419.31
慧为智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5704320.08
六、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27850.44
七、永久补流净额7191.91
八、募集资金余额19832892.66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17247435.84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585456.8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3募集资金净额112452239.9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191773.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5500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4266116.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1.57%项目达到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本年度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投入%(3)预定可使是否达到计投入金额进度()实现的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含部分变更)投资总额额(1)金额(2)(2)/(1)用状态日预计效益=效益大变化期承诺投资项目
1.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基
是18275639.974775639.97237500.004784674.00100.192025年不适用不适用否地建设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54176600.0032176600.003518979.3923431702.6372.822025年不适用不适用否
3.补充流动资金否40000000.0040000000.009100346.0940345419.31100.8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4.慧为智能研发生产基
是-35500000.0025334948.0825704320.0872.412025年不适用不适用否地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12452239.97112452239.9738191773.5694266116.02-----超募资金投向无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12452239.97112452239.9738191773.5694266116.02
4(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23年1月6日出具的大华核字[2023]000654号《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国信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慧为智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国信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30.00万元,均已归还。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
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名委托理财产委托理财总金委托理财委托理财预计年化产品名称收益类型
称品类型额(万元)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收益率慧为智能
科技(江国债22571.902024年12025年1月保本浮动1.82%-国债逆回购门)有限逆回购月2日24日收益型2.82%公司深圳市慧为智能科国债
国债逆回购34672.302024年12025年1月保本浮动1.79%-
技股份有逆回购月2日24日收益型3.11%限公司
注: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7247435.84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月5日,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结项,
共使用募集资金4784674.00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100.19%,剩余募集资金6886.67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2024年7月19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755940529210288)注销。
2024年7月29日,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结项,共使用募集资金
40345419.31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100.86%,剩余募集资金305.24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2024年8月2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755935087710999)注销。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将“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慧为智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变更为江门,并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年
6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号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名称变更前拟投资金额变更后拟投资金额
1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8275639.974775639.97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4176600.0032176600.00
3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40000000.00
4慧为智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0.0035500000.00
合计112452239.97112452239.97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8月5日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滚动购买国信证券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共计54次,合计金额人民币38670万元,期间单次购买理财产品后的最高余额为3706.3万元,未超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达到2023年末经审计后的净资产(25057.04万元)的14.79%,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应当予以披露;上市公司连续
12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上述标准。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已要求相关责任人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内容的学习,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错误。
除此以外,慧为智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慧为智能募集资金7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037号),认为慧为智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慧为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外,慧为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慧为智能《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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