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978证券简称:开特股份公告编号:2025-018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立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本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职情况作出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情况刘立新,男,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1999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自修),法学专业;1985年12月至2004年5月,任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师;1995年11月至今,历任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2019年至今,任武汉理工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至今,任武汉理工大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28日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任何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于2024年5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含临时
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议的情况如表1、表2所示。
表1: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独立董事本年度应实际出席委托出是否连续两次未缺席次数姓名出席次数次数席次数亲自参加会议刘立新7700否
表2:2024年度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独立董事本年度应实际列席委托列是否连续两次未缺席次数姓名列席次数次数席次数亲自参加会议刘立新3300否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没
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参加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
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具体如下: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主持参加提名委员会1次。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议案投票
1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关于聘任郑海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赞成员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李元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郑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张海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余雄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徐传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自本人担任独立董事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
(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项决策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行业动态与政策变更,在重大事项的审
议中运用专业知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决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五、
本人于2024年5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0天。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举措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管理
层的沟通,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做出应有贡献,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立新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