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14:30在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锦波街18号公司九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会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杨霞女士主持。
本次股东会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对有关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15:00至2025年5月21日15:00。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山西锦波生物|@">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为:
1、于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华润大厦T7 12层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