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982证券简称:锦波生物公告编号:2025-052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锦波街18号公司九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唐梦华女士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6791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46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027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兰小宾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027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兰小宾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027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兰小宾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027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兰小宾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7027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兰小宾回避表决。(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公司<2025年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592773100%00%00%(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二)1592773100%00%00%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三)1592773100%00%00%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
(四)签署股票期权授予1592773100%00%00%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五)2025年股票期权激1592773100%00%00%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七)涉及公开征集表决权事项的表决情况公开征集获得授权情况合计议案议案股东人表决结果序号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数《关于公司<2025年股
(一)000%通过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二)000%通过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三)000%通过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
(四)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000%通过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
(五)000%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征集人是否按照已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指示代为行使是股东权利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格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圳鑫,胡玉玉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山西格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