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星龙”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22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2年12月7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58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22年12月14日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2年12月1日,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
129630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2963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1819903.12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6日出具《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5964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单位:元募集资金计划累计投入募集
投入进度(%)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调资金金额
(3)=(2)/(1)
整后)(1)(2)惠州柏星龙包装有限公司创惠州柏星
1意包装智能制龙包装有111819903.12112802021.52100.88%
造生产建设项限公司目深圳市柏创意设计与技星龙创意
2术研发中心建20000000.002240018.6111.20%
包装股份设项目有限公司
合计--131819903.12115042040.1487.2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深圳市柏星龙创中国工商银行深圳
意包装股份有限400002042920105846718702617.80罗湖支行公司惠州柏星龙包装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7559307042108180.00
有限公司罗湖支行
合计--18702617.80
截至2024年6月5日,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755930704210818)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在完成销户前,该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余额0.01元已转入公司的一般账户,使得该专户余额已归零。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4年6月5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条款,随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之间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到创意设计与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创意设计与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赵国义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以上事项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
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基于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购买,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赵国义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以上事项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进行披露,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