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维
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维设计”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8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371.185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价格为9.1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8887004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373144.9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71496895.08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278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609.73万元(含以前年度永久补流6236.58万元),其中本年度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3.3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622.35万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1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次修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224418300132)及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专项账户(账号20000046671300038884190),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内部核查机制并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已于
2021年1月21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及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
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
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活期存款5502560.96
9550880224418300132
司南昌高新支行定期存款40000000.0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活期存款1720922.84
20000046671300038884190
司南昌西湖支行定期存款29000000.00
合计76223483.80
注: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账号955088022441830022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4000.00万元,其中2000.00万元存款期限一年,到期日2025年6月3日,利率为1.95%;2000.00万元存款期限一年,到期日2025年12月4日,利率为1.60%;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账号20000046671300040162308;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2900.00万元,其中2600万元存款期限一年,到期日2025年12月5日,利率为1.55%;300万元存款期限三个月,到期日2025年3月5日,利率为1.2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及延期情况
华维设计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考虑募集
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华维设计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本次增加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在原有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江西省南昌市,具体情况如下:
3项目名称增加实施地点前增加实施地点后
1、深圳市
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深圳市
2、江西省南昌市
结合“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华维设计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调
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设计服务网络项目”。本次调整前,“设计服务网络项目”实施地点为武汉、长沙、昆明、郑州、深圳五地。将原实施地点中的武汉,调整为苏州。具体情况如下:
实施地点项目名称本次调整前本次调整后
设计服务网络项目武汉、长沙、昆明、郑州、深圳苏州、长沙、昆明、郑州、深圳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以此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委托理财起始日委托理财终止日预计年化受托方名称产品名称金额(万收益类型产品类型期期收益率
元)北京银行南银行理财定期存
2700.002023-5-242024-5-24保本型2.15%
昌西湖支行产品款广发银行南银行理财定期存
4000.002023-11-282024-5-28保本型1.90%
昌高新支行产品款北京银行南银行理财定期存
200.002023-11-292024-5-29保本型1.80%
昌西湖支行产品款北京银行南银行理财定期存
2900.002024-5-312024-11-30保本型1.80%
昌西湖支行产品款
4广发银行南银行理财定期存
2000.002024-6-32024-12-3保本型1.85%
昌高新支行产品款广发银行南银行理财定期存
2000.002024-6-32025-6-3保本型1.95%
昌高新支行产品款广发银行南银行理财定期存
2000.002024-12-42025-12-4保本型1.60%
昌高新支行产品款北京银行南银行理财定期存
2600.002024-12-52025-12-5保本型1.55%
昌西湖支行产品款北京银行南银行理财定期存
300.002024-12-52025-3-5保本型1.25%
昌西湖支行产品款2023年5月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向金融机构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公司在任一时点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并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024年5月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0.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向金融机构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公司在任一时点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并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900.00万元,不存在质押情况。
5(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五、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出具鉴证报告(鹏盛 A 核字[2025]00009号),认为:华维设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4〕2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3〕76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维设计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维设计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附件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万元注
募集资金总额117149.69本年度投入募
223.3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236.58已累计投入募
4373.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6.37%集资金总额是否已变更项截至期末累计投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实现的效是否达到预计
目(含部分变本年度投入金额入金额进度定可使用状是否发生重超募资金投向诺投资总额(1)益效益
更)(2)(3)=(2)/(1)态日期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设计服务网络项目是18003.277785.90125.344087.0252.49%2025-12-31不适用不适用否
2.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否4014.983127.20498.03286.139.15%2026-12-31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2018.2510913.104223.384373.15-----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1、华维设计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
司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2、华维设计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议案》,同意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本次增加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在原有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江西省南昌市。结合“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无况说明
7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进展情况1、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从经营发展战略出发,结合后期市场调研情况,决定调整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将其中的海南、厦门调整为昆明、郑州,更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满足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的市场布局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变更前:拟在深圳、杭州、成都三地合计购置面积为
15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在武汉、长沙、海南、厦门合计租赁面积为14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变更后:拟在深圳、杭州、成都三地合计购置面积
为15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在武汉、长沙、昆明、郑州合计租赁面积为14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2、2023年6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更情况募投项目之一“设计服务网络项目”实施地点减少杭州、成都以及相应缩减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至7785.90万元,并将调减的募集资金6236.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3、华维设计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本次增加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在原有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江西省南昌市。
4、华维设计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调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设计服务网络项目”。本次调整前,“设计服务网络项目”实施地点为武汉、长沙、昆明、郑州、深圳五地。将原实施地点中的武汉,调整为苏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无整情况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6496494.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设计服务网络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26496494.87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26496494.87元;在募集资金到置换情况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020929.82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1、保荐费用已预先支付金额1886792.45元,本期置换金额
1886792.45元;2、审计、验资费用已预先支付金额754716.98元,本期置换金额754716.98元;3、律师费用已预先支付金额377358.49元,本期
置换金额377358.49元;4、证券登记费用已预先支付金额2061.90元,本期置换金额2061.9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无资金情况收益情况(万产品名称受托方购买金额(万元)起止日是否已赎回
元)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定期存款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2700.002023-5-24至2024-5-24是59.12情况
定期存款广发银行南昌高新支行4000.002023-11-28至2024-5-28是38.13
定期存款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200.002023-11-29至2024-5-29是1.82
8定期存款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2900.002024-5-31至2024-11-30是26.58
定期存款广发银行南昌高新支行2000.002024-6-3至2024-12-3是18.51
定期存款广发银行南昌高新支行2000.002024-6-3至2025-6-3否-
定期存款广发银行南昌高新支行2000.002024-12-4至2025-12-4否-
定期存款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2600.002024-12-5至2025-12-5否-
定期存款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300.002024-12-5至2025-3-5否-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不适用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部分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定期存单,金额为6900.00万元,其余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向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根据《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
集资金金额,故对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原拟投入募集资金到设计服务网络项目整情况
18003.27万元,调整投入14022.48万元;原拟投入募集资金到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4014.98万元,调整投入3127.204万元。
2023年6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设计服务网络项目”减少实施地以及相应缩减“设计服务网络项目”投资规模而调减的投资金额为6236.58万元,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原拟投入募集资金到设计服务网络项目14022.48万元调整至7785.9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无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上表中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报告中募集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了募集资金到账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上表中截至2024年末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调整了统计口径,剔除了发行费用。
9(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彬刘俊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