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427证券简称:华维设计公告编号:2025-054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2799号
199#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宜勤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4865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17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86504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2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公司独立董事熊建新先生和王洋洋先生就2024年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86504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2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86504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2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无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86504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2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86517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86504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2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86504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2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000%;反对股数
12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股东廖宜勤、廖宜强、廖宜勇、侯昌星、共青城宽德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道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正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86504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2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86504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2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无
(十一)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86504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2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86504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股数12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202450080%12520%00%议案三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五《2024625100%00%00%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七《关于50080%12520%00%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八《关于50080%12520%00%
2025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议案十《关于50080%12520%00%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议案十《关于50080%12520%00%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董亚杰、宋炫澄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
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