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23证券简称:德瑞锂电公告编号:2025-041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潘文硕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出席人员资格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2371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55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3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27796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股数9368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27796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股数9368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27796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股数9368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27796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股数9368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27796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股数9368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37164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35164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0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27796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股数9368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248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潘文硕、林菊红、何献文、张健、周文建、王瑞钧、王卫华、
王之平、成庆华、劳忠奋、谢远军、宋建强、刘建明、龚小洋、梁辉、税瑶、
吴光标、李少华、涂秀艳均已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27796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股数9368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5027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反对股数9368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潘文硕、林菊红、王卫华、何献文、张健、周文建均已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856737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反对股数9368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王之平、劳忠奋、宋建强均已回避表决。
(十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比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票数比例例
七关于<2024年度612396099.67%00%200000.33%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九关于提前终止公272489100%00%00%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立丹、程子恰(三)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德瑞锂电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