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914证券简称:远航精密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远航精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林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刊登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1275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92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叶晓红律师和王晓颖律师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年度审计事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27508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核心团队及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5-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27508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相应地拟定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5-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27508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回避表决情况无
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团队的稳定性,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保证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汝金明等23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27508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5-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27508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审议通过《关于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签署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实施的本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27508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做相应
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决定激励
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申请行权、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等待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
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在权益完成授予登记前,将部分激励对象放弃的额度分配给其他激励对象;
11)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
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27508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公司<2025年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02100%00%00%(草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三)102100%00%00%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五)102100%00%00%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六)《关于与股票期权102100%00%00%激励对象签署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七)公司2025年股票期102100%00%00%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涉及公开征集表决权事项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公开征集获得授权情况合计表决序号名称股东人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结果《关于公司<2025年股
(二)票期权激励计划(草000%通过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三)000%通过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五)000%通过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签署2025年股
(六)000%通过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七)000%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征集人是否按照已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指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是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晓红律师和王晓颖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1、《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