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475证券简称:三友科技公告编号:2025-029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马可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以现场或
通讯方式出席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及弃权。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忠诚、谨慎、勤勉地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名称审议事项表决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1《关于确认2023年度相关审计事项审计委员会第同意月18日的议案》一次会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同意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同意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同意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审计委员会第同意月25日报告的议案》二次会议《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同意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同意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同意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4年7
审计委员会第《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月29日一次会议
2024年8第四届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同意月19日审计委员会第议案》
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10《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审计委员会第同意月30日案》三次会议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经验和特长,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名称审议事项表决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
第四次独立董同意月14日案的议案》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同意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4《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第五次独立董回避表决月25日的议案》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同意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
第三届董事会同意
2024年7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六次独立董月11日《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事专门会议同意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2024年7
第一次独立董《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月29日事专门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
第四届董事会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同意
2024年8
第二次独立董的议案》月19日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同意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关于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
2024年9同意
第三次独立董对象预留授予权益的议案》月5日事专门会议《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第四届董事会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同意
2024年11
第四次独立董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月8日事专门会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同意案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12《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
第五次独立董同意月20日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信息披露文件,并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要点和人员、时间安排进行了总体把握。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并不断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督促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披露信息的公平性,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严格监督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切实从内控制度体系上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3、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深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参与了浙江省证监会现场规范性督导,及时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方式不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度,本人在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
八、履职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工作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认真审议每个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诚信、审慎、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独立董事:马可一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