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765证券简称:美之高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仅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下午15:00。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5:00—2025年9月11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834765美之高2025年9月5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3008号宝能中心 E栋 33层 01-04号二、会议审议事项投票股东类型议案编号议案名称普通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拟
1.00√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2.00制度》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
2.03度>》
2.04《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5《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6《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7《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8《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9√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10《修订<承诺管理制度>》√
2.11《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12《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13《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14√管理制度>》
2.15《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0《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1.00、议案2.00(含逐项表决子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议案1.00、议案3.00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1.00);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2.06);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上门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6.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岚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3008号宝能中心 E栋 33层 01-04号
电话:0755-25161658传真:0755-89940016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附件: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决意见议案编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如适用)1.00《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拟修订<公司章程>》
2.00《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4《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5《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6《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7《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8《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9《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10《修订<承诺管理制度>》2.11《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12《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13《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14《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15《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0《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委托人姓名: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