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
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诚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众诚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6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160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000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671320.7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328679.24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16日出具《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91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2年10月22日行使完毕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39.50万股,因本次部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76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2627.82元。上述超
额配售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5日出具《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29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更新了《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开户银行名称账号账户状态剩余募集资金号金额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
462010100101614921使用中11239570.36
州分行营业部
2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
410111010150073501已销户0
州农业南路支行
注: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南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按
规定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4年4月11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众诚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2022年7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确定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10月22日行使完毕超额配
2售选择权后得到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1068.13万元,所以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的金额相应调整至11068.13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募集资金净额累计投入募集资累计投入进度金金额数字化解决方案开发平台
11068.1310157.6891.77%
升级建设项目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2016.66万元。截至2022年11月9日,公司完成了前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
五、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
议、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并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
六、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数字化解决方案开发平台升级建设调整前调整后项目2025年1月12日2025年4月30日
七、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3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数字化解决方案开发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原规划建设期为36个月,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研发办公场地的租赁和装修、购置相关软硬件设备、升级研发环境,进行调研、认证、委托研发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157.68万元,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为91.77%。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波动和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变化的影响,数字产业尤其是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领域产品技术快速迭代、用户需求与市场竞争状况发生深刻演变。为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紧密结合市场的最新动态以及客户的实时需求,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具体方案,在技术上进行多轮迭代,以提高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审慎控制了投资进度,因此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全部投资建设完毕。
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长远规划,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现状,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
八、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
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优化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九、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4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会议材料,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募投项目的规划建设期限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众诚科技本次募集资
5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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