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640证券简称:富士达公告编号:2025-040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因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5年4月24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撤回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北证发〔2025〕29号),北京证券交易所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二、备查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北证发〔2025〕29号)。
特此公告。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