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807证券简称:奔朗新材公告编号:2025-025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15: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15:00—2025年5月16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
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836807奔朗新材2025年5月9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七)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兴业八路7号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根据2024年度履职工作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与义务,并对报告期内所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祖铭)》(公告编号:2025-009)、《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匡同春)》(公告编号:2025-010)、《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易兰)》(公告编号:2025-
011)。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责,根据2024年履职情况进行汇报,并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充分考虑公司现实业务各项基础、经营能力的基础上,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该年度报告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313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4)、《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89981370.3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6637560.82元。
经研究,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权益登记日(公司将另行通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8188000.0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薪酬方案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下次薪酬调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监事薪酬方案。本薪酬方案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下次调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含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经研究拟决定: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等银行分别申请授信额度合计99000万元。
公司与银行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2025年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审议《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规模及经营需要,公司(含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25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在有效期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本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审议《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述专项报告予以审核、鉴证,并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316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4年度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予以审核,并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315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审议《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
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314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出席的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以及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09:30-15:00
(三)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区兴业八路7号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25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闭然,电话:0757-23832990,传真:0757-26166665,邮箱:blxc@monte-bianco.com,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兴业八路7号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
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