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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朗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25 0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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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6807证券简称:奔朗新材公告编号:2025-007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奔朗新材522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育航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向董事会就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陈述、总结与分析,并汇报2025年经营管理计划、战略部署及拟实现的经营目标,据此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根据2024年度履职工作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与义务,并对报告期内所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祖铭)》(公告编号:2025-009)、《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匡同春)》(公告编号:2025-010)、《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易兰)》(公告编号:2025-

011)。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依据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并结合其他相关资料,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祖铭先生、匡同春先生、易兰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充分考虑公司现实业务各项基础、经营能力的基础上,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该年度报告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313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4)、《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89981370.3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6637560.82元。

经研究,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权益登记日(公司将另行通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8188000.0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薪酬方案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下次薪酬调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含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经研究拟决定: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信银行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等银行分别申请授信额度合计99000万元。

公司与银行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2025年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120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得超过120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本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业务发展规模及经营需要,公司(含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25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在有效期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本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述专项报告予以审核、鉴证,并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316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4年度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予以审核,并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315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

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314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将本年度履职情况形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形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该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权益分派、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银行授信、外汇套期保值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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