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807证券简称:奔朗新材公告编号:2025-008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奔朗新材522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林妙玲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责,根据2024年履职情况进行汇报,并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充分考虑公司现实业务各项基础、经营能力的基础上,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该年度报告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313 号)。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年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4)、《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89981370.3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6637560.82元。
经研究,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权益登记日(公司将另行通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8188000.0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监事薪酬方案。本薪酬方案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下次调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全体监事均涉及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述专项报告予以审核、鉴证,并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316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4年度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予以审核,并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315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
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314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该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等。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季度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