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871证券简称:派特尔公告编号:2025-039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身份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员工持股平台48340006.2658%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及权益分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派取得
注: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宇是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宇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占总减持减持减持价格拟减持股拟减持股东名称数量股本比例方式期间区间份来源原因
(股)
(%)
珠海横琴新5000000.6472%集中竞价自本公告披露根据市场北交所上合伙企业部区明山投资之日起15个交价格确定市前取得分合伙人的咨询合伙企易日后的3个及权益分资金需求
业(有限合月内派取得伙)
注:本次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计划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通过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减持。(一)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控股股东陈宇,实际控制人陈宇、周洪霞承诺,持股5.00%以上的股东明山合伙:
(1)自派特尔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代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企业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
(2)若本人/本企业在所持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有意向减持的,减持
股份应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但是减持本人通过股转系统竞价、做市交易买入的股票除外。
本人向公司通知的内容应当包括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
减持原因等信息,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所作的承诺一致,其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及
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五、备查文件《珠海横琴新区明山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所持珠海市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