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广咨
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咨国际”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相关规定,对广咨国际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24日核发《关于核准广东广咨国际工程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10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65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5.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9128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的含增值税保荐承销费8000000.00元和其他含
增值税发行费用2130565.2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97434.80元。
2021年11月26日,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向战略投资者战略配售人
民币普通股711347.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958858.00元,扣除其他含增值税发行费用71.1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58786.87元。
上述两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89086858.00元,扣除主承销商的含增值税保荐承销费和其他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为
78956221.67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进行审验,认购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3日及2021年11月26日从主承销账户
划转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3日及2021年11月26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0000080151号”及“华兴验字[2021]2000008016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金额(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89086858.00
减:发行费用(含税)10130636.33
其中: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839622.64
二、募集资金净额78956221.67
加: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3651321.13
三、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额45878558.81
其中:咨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45878558.81
四、募集资金专用户余额36728983.9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10月11日与国投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75593750261052036728983.99
合计36728983.9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制度》以及公开发行说明书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
2024年10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0月12日变更为2026年10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保荐机构于2024年10月10日出具核查报告,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3月17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3委托理财产产品名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委托理财终年化收益
委托方名称收益类型
品类型称(元)始日期止日期率招商银行股份结构性固定收益类
有限公司广州结构性存款40000000.002024-5-142024-6-282.40%存款资产天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结构性固定收益类
有限公司广州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4-9-62024-12-232.15%存款资产天河支行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质押理财产品情况。
四、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2日出具《关于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5]24013360071号)认为,广咨国际董事会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3〕76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广咨国际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咨国际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
4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冉张勇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6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78956221.6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323759.8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878558.8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是否已变截至期末项目可行性是更项目调整后本年度截至期末投入进度项目达到是否达到预计募集资金用途累计投入金额否发生重大变
(含部分投资总额(1)投入金额(3)=(2)/(1)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效益
(2)化
变更)咨询业务能力
否78956221.6718323759.8845878558.8158.11%2026年10月12日不适用否提升项目
合计-78956221.6718323759.8845878558.8158.11%---
注:计算“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不考虑募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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