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5]24013360065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5]24013360065号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咨国际”)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广咨国际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