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
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维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对汉维科技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汉维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汉维科技于2022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50元/股,发行股数为15572134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01218871.00元,扣除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东莞证券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8956280.29元后的余额为人民币92262590.71元,已由东莞证券于2022年12月7日汇入汉维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732841.9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486029.06元。截至2022年12月7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8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1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1、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92262590.71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67835547.73
3、本年度募集资金减少项127853014.3
募集资金投入26853002.47
其中:年产12万吨环保助剂生产
26853002.47
建设项目
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0.00
支付发行费用0.00
银行手续费11.83
委托理财101000000.00
4、本年度募集资金增加项116545816.37
利息收益76204.04
投资收益469612.33
委托理财转回116000000.00
5、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119845.0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备注东莞市汉维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技股份有限公76990404311088813119845.05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东莞常平支行司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其他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其他在重大问题。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汉维科技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3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间:2024年度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8748.60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85.3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40.17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是否已变更调整后投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是否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含部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总额()(2)(%)(3)=(2)/(1)用状态日期计效益生重大变化分变更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
否8748.602685.307640.1787.33%2024年12月不适用否司环保助剂生产建设项目合计-8748.602685.307640.17----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竣工验收过程较长,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前公司无法如期开展设备设施的安装工作,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在2024年3月31日投产。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
施工过程以及设备运行安全。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设备安装及联机试产的安全要求及实施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进度,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的正式投产时间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途)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公司对募投项目生产线进行了联机调试工作,募投项目符合试生产条件。
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从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不适用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说明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不适用借款情况说明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