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253 号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目录页次
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2的鉴证报告
二、附件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1-5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253号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维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汉维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证报告第1页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维科技”)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61号文《关于同意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本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
17907954.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不超过人民币普通
股15572134.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0元/股。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股份数量为15572134.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1218871.00元,扣除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8956280.29元后的余额为人民币
92262590.71元。已由东莞证券于2022年12月7日汇入汉维科技募集资金专户。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732841.94元,汉维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486029.0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专项报告第1页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12月7日到位,2022年12月7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38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年初余额24427042.98
加:本期实际募集资金---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减: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减:本期募集项目投入金额26853002.47
减:支付发行费用---
减:本期手续费支出11.83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01000000.00
加:本期收回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16000000.00
加:本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469612.33
加:本期利息收入76204.04
减:项目结项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024年12月31日余额13119845.05
其中:募集专户存款余额13119845.05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备注东莞市汉维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6990404311088813119845.05募集资金专户
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专项报告第2页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于2022年12月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专项报告第3页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7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0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8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专项报告第4页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专项报告第5页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8748.60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85.3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40.17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定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是是否已变更项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用途本报告期投入金额进度(%)(3)可使用状态日到预计否发生重大变目,含部分变更(1)金额(2)
=(2)/(1)期效益化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否8748.602685.307640.1787.33%2024年12月不适用否环保助剂生产建设项目
合计-8748.602685.307640.17----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由于公司募投用地招拍挂等流程、相关部门审批募投项目建设设计方案耗时较长,加上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公司实际开工时间为2022年3月,远晚于备案原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与此相关的其它建设内容开展均有所推迟。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的竣工投产时间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竣工验收过程较长,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前公司无法如期开展设备设施的安装工作,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在2024年3月31日投产。
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建筑主体已经竣工,正在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相关的各项手续,设备工艺前期的验证也已经完成,待相关手续完成后即可以进行设备的安装联机调试工作。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施工过程以及设备运行安全。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设备安装及联机试产的安全要求及实施进度,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的正式投产时间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
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从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不适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7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0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8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