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006证券简称:晟楠科技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会议决议召集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15:00—2025年5月22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837006晟楠科技2025年5月19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十五楼会议室(江苏省泰兴市城东工业园区科创路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特制作《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特制作《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顾剑玉、芮丹萍和毛亚斌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芮丹萍)》(公告编号:2025-010);《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剑玉)》(公告编号:2025-01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亚斌)》(公告编号:2025-012)。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审计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2024年度经营的财务情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2024年度审计情况,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4月 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4)。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参考同行业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订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监事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根据《公司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参考同行业公司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制订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审议《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十;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9:00-11:00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泰兴城东工业园区科创路1号;联系电
话:0523-80721907;联系邮箱:snkjzxy@163.com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