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基因”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募集资
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1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131万股,发行价格为2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27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2717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0032500.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CAC证验字[2020]025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资基金投累计投入累计投入进原计划达到预定可序号募集资金用途
资总额金额度(%)使用状态时间
重组人干扰素α1b
1雾化吸入治疗小儿6202.006202.00100.002023年12月31日
RSV 肺炎临床试验
2 重组人干扰素α1b 5198.00 5198.00 100.00 2024 年 12 月 31 日防治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临床试验
新型 PEG 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
34521.002931.8564.852024年12月31日
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临床试验
γδT细胞的肿瘤
4免疫细胞治疗临床4079.00566.3013.882025年12月31日
研究营销网络和信息化
55000.005000.00100.00
建设项目
6补充流动资金1003.251002.8199.96
合计26003.2520900.96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新型PEG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临床试验”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公司的募投项目“新型 PEG 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临床研究”处于二期临床阶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法规和指导原则发生了变化,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颁布的 2023 年第 31 号文件《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治疗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NMPA2023 第 31 号文件”),本项目的试验方案终点指标由临床 e抗原转阴率变更为临床功能性治愈,导致试验随访周期由原定的48周延长至120周,导致公司未在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完成该项目的预期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二期临床研究与全国15家中心进行临床研究合作,10家临床研究中心完成项目立项及伦理审批,共完成入组36例。乙肝敏感基因检测临床项目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为组长单位,在全国11家中心开展合作,8家临床研究中心完成项目立项及伦理审批,共完成入组280例。根据NMPA2023 第 31 号文件对于慢乙肝药物开发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在 2024 年 5 月召开的沟通交流会议上达成的一致意见,确认“新型 PEG 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临床研究”项目在未来开发中,将主要观察终点确认为临床功能性治愈,即治疗 96 周后停药观察 24 周,HBsAg 转阴、HBV DNA 检测不到且肝脏功能指标正常的慢乙肝人群比例,确保乙肝药物开发贴合“2030年消除病毒性肝炎”目标,服务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启动的“乙肝临床治愈门诊规范化建设与能力提升项目”,最终实现覆盖2800万需治疗的慢性乙肝患者的目标,以解决长期治疗带来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以及药物依从性不足导致病情反复等问题。
鉴于二期临床研究受试者随访需较长周期,同时兼顾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成果契合公司发展规划与股东长远利益,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做出审慎决策:
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 “新型 PEG 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临床研究”的实施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项目进展,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市场竞争、技术迭代等风险,保障股东权益。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并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按计划推进。同时,严格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流程,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切实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审慎原则作出的,合理结合了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如实反映了募投项目现有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元基因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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