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663证券简称:明阳科技公告编号:2025-033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科技”)2025年4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核查意见并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合法合规性出具了
法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相关规定及公
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规定,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以及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在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茆朝)因个人原因离职。
公司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7000股予以回购注销。三、回购基本情况
1、回购注销对象: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
2、回购注销数量:187000股
3、回购注销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18%
4、回购注销价格:6.12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或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获授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尚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故无需对回购价格予以调整,回购价格则为授予价格6.12元/股。
5、回购注销资金金额:若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
回购注销资金金额为1144440.00元,计算过程为:6.12元/股×187000股=1144440.00元。
拟注销数剩余获授股票拟注销数量占授序号姓名职务量(股)数量(股)予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000.00%
二、核心员工
1茆朝核心员工18700008.07%
核心员工小计18700008.07%
合计18700008.07%
四、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回购注销前回购注销后类别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5448957952.80%5430257952.74%
2.无限售条件股份4866372147.15%4866372147.26%(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3.回购专户股份467000.05%00.00%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467000.05%00.00%
工持股计划等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00.00%00.00%公司债券
——用于上市公司为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00.00%00.00%所必需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00.00%00.00%
总计103200000100%1029663001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2025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五、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维持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通知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七、备查文件
1、《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5、《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