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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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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8163证券简称:方大新材公告编号:2025-031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5:00—2025年5月20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838163方大新材2025年5月15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元氏大街40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发展战略部署和责任目标,坚持资本运作与实业发展并重的发展策略,全面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并在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后续发展谋求新的拓展点。在此,对2024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

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审议《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莉)》(公告编号:2025-009)、《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春和)》(公告编号:2025-010)、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小蓉)》(公告编号:2025-011)。

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

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参照公司2024年运营情况,紧密围绕公司2025年度经营纲要相关工作任务要求,拟定《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审议《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24)。

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的重要性、工作履责及经营管理贡献等情况确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提取年

度绩效奖金并领取相应的报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不另行领取非独立董事职务津贴;未在公司担任除非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奖金按年度提取后一次性支付。

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拟定为: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按月支付,其履行职务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薪酬按月支付。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三)、(十四);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十三)、(十四);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元氏大街405号公司二楼证券部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晴;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元氏

大街405号办公楼二楼;联系电话:0311-86538689;传真:0311-86538685。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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