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171证券简称:邦德股份公告编号:2025-044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身份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威海尚威商务员工持股平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
27760642.1220%咨询有限公司台权益分派转增股)威海兴尚商务员工持股平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
6864000.5247%咨询有限公司台权益分派转增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减计划减持数减持拟减股东名减持减持拟减持股份持数量量占总股本价格持称方式期间来源
(股)比例(%)区间原因威海尚自本公告披根据股东北交所上市前威商务集中露之日起15市场自身5722200.4374%取得(含权益咨询有竞价个交易日后3价格资金分派转增股)限公司个月内确定需求威海兴自本公告披根据股东北交所上市前尚商务集中露之日起15市场自身2936120.2244%取得(含权益咨询有竞价个交易日后3价格资金分派转增股)限公司个月内确定需求
注:本次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计划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通过威海尚威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威海兴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减持。
(一)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1%□是√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威海尚威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威海兴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在邦德股份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时作出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2)自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3)本公司减持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述规定,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就股
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5)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且其将于获得相应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的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威海尚威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威海兴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述所作的承诺一致,其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及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减持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五、备查文件(一)《威海尚威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二)《威海兴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