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227证券简称:美登科技公告编号:2025-032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11: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15:00—2025年5月22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838227美登科技2025年5月16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 380号城西银泰城 E座 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年度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董事会对2024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年度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监事会对2024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2025-040、2025-041)。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9)。
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期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繁简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上述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考虑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兼顾对公司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
2024年年度未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
账面未分配利润为127168662.34元,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
59745747.27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元(含税),股东应缴纳税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2025年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和岗位级别的标准领取薪酬。
审议《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预计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和岗位级别的标准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领取津贴。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十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2)由代理
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
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午10:00-11: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571-87613221(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