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喜特审 2025T00177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目录内容页次
一、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1-2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3-10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喜特审2025T00177号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进感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进感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恒进感应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恒进感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恒进感应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与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11号新成文化大厦 A座 11层
电话:010-67085873传真:010-67084147邮政编码:100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