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701证券简称:豪声电子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除本通知外,会议的召开无需有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14时。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15:00—2025年5月16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838701豪声电子2025年5月12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钱塘江路8号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4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汇报。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汇报。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6)。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裘玲玲)》(公告编号:2025-040)、《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晓青)》(公告编号:2025-04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松华)》(公告编号:2025-042)。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467 号)。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完成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完成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980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4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9400000.00元,转增39200000股。
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基于双方良好合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公司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投资额度的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且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授权有效期间,投资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审议《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含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融资、票据质押融资、信用融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等),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在该额度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合理确定与各家银行的业务合作。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申请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468号)。
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时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469号)。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受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情况说明出具了《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470号)。
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
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八)、(十)、(十七);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五)、(十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请于本通知规定的登记时间持以下证明文件到公司进行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用信函、或上门方式进行登记,但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9:00-15: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钱塘江路8号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言津;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钱塘江路8号;
联系电话:0573-84958316。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相关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