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19证券简称:宁新新材公告编号:2025-053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3月31日,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行普通股232734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14.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1653512.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3281154.50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计划累计投入募集投入进度(%)募集资金用实施主
序号投资总额资金金额(3)=(2)/途体(调整后)(1)(2)(1)募投项目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宁昱鸿260000000.00210608739.6381.00%
2万吨中粗结
构高纯石墨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公司43281154.5043087846.5099.55%
合计--303281154.50253696586.1383.65%
注: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
额12110.04万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江西宁新新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料股份有限公81157010124002882213195.97广场南路支行司江西宁昱鸿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8115701012800289063777004.31
材料有限公司广场南路支行
合计--780200.28
注:此处募集资金存储金额为募集资金账户中实际结存的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之差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尚未到期归还,及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手续费净额所致。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况
单位:元原定募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变变更前拟投资变更后拟投资序号集资金募集资更的主要原因金额金额
用途金用途(请简要描述)结合公司当前发展江西宁昱江西宁昱战略以及项目实际鸿新材料鸿新材料
建设情况,拟将项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目未建设的综合车
1年产2万260000000.00年产2万211385743.94
间附属的焙烧炉终吨中粗结吨中粗结止建设;剩余募集构高纯石构高纯石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墨项目墨项目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
243281154.50-43281154.50-
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永久补充年产2万吨中粗结
3-049809887.97流动资金构高纯石墨项目”投资规模调减后剩余的募集资金4980.99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项目余额为准)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合计-303281154.50-304476786.41-
注:该差异为利息和手续费净额导致。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募投项目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中粗结构高纯石墨项目(以下简称“宁昱鸿募投项目”)中综合车间及其附属的磨粉混捏与压型生产线、原
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焙烧车间及其附属焙烧炉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综合车间附属的焙烧炉尚未建设。
宁昱鸿募投项目主要生产锂电行业负极材料石墨化工序所使用的坩埚及箱板,完整产线已经投入生产,两组焙烧炉剩余一组未建设。受下游锂电负极行业深度调整影响,结合公司当前发展战略以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未建设的综合车间附属的焙烧炉终止建设。公司综合宏观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暂未寻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同时,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经审慎论证,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现阶段较为合适的安排。未来,公司将通过积极盘活闲置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大力进行技术研发、规范管理,加强内控,立足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宁昱鸿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调减后剩余的募集资金4980.99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项目专户余额为准)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剩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公司所处特种石墨材料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除厂房、设备购建需要大量资金外,受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影响,生产周转的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及年底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55165.72万元;另受下游行业去库存、市场不景气影响,公司收入大幅下滑且客户回款不佳,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结合募投项目投入实际情况,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企业优化产能结构,增加流动性,平稳度过行业周期调整。
三、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经过综合审视、论证项目实际情况、公司
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公司经营现状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合理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企业经营的流动性,从而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前期已经建设完成部分的投入使用,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的客观变化、自身经营
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六、备查文件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