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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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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9719证券简称:宁新新材公告编号:2025-021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23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同意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5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185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232734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165351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372357.5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281154.50元,截至2023年5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7.34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39)。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广场

81157010124002882213195.17

南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广场

8115701012800289063776825.11

南路支行

合计:780020.28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341653512.00

减:发行费用38249245.27

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253696586.13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净额1072339.68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780020.2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要求将募集资金全部缴存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在三方共同监管下按照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2846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12525.58万元,其中: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中粗结构高纯石墨项目12110.04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415.55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经置换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于2024年7月17日将上述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待归还剩余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宁新新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宁新新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三)《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303281154.50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778245.17的募集资金)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3696586.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截至期末投项目可行是否已变更项目达到预是否达

募集资金用调整后投资总额本报告期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进度(%)性是否发项目,含部定可使用状到预计

途(1)额入金额(2)(3)=生重大变分变更态日期效益

(2)/(1)化募投项目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2025年6否260000000.0019771098.79210608739.6381.00%不适用否司年产2万吨月30日中粗结构高纯石墨项目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43281154.502007146.3843087846.5099.55%不适用不适用金

合计-303281154.5021778245.17253696586.13----

2023年12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议审议,将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中粗结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高纯石墨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截至公告日,募投项目中原材料仓库、成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品仓库、焙烧车间及其附属焙烧炉已投入使用;综合车间及其附属的磨粉混捏、压型生产线已投入试生产;综合车间附属的焙烧炉尚未建设完成。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不适用金用途)

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2846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12525.58万元,其中: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中粗结构高纯石墨项目12110.04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415.55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经置换完毕。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

5000万元

额度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5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不适用额度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不适用品的余额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不适用款情况说明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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