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92证券简称:东和新材公告编号:2025-009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微信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编写了《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中主要回顾并总结了2024年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同时明确了公司2025年经营目标及经营计划,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的工作情况和2025年的工作计划,编写了《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4年度公司经营、投资情况及董事会主要日常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2025年董事会的工作进行展望。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2025-017、2025-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11、
2025-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4年的生产经营业绩和2025年的行业发展动态,结合公司的历史数据、现有的经营能力和经营发展规划,对2025年公司的经营目标进行了预计,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73242766.0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2111597.74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6554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6554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年度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符合审计机构独立性的要求,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编号:2025-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工作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回避表决,将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