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92证券简称:东和新材公告编号:2025-026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3月15日,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2000股,发
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8.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36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2445811.43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计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用实施主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序号途体(调整后)金额(3)=(2)/(1)
(1)(2)新型低能耗双室碳酸盐东和新
1分解炉轻烧11444.58961.788.40%
材氧化镁粉生产示范项目
2偿还银行贷东和新3800.003800.00100.00%款及补充流材
动资金
合计--15244.584761.7831.24%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中国银行股份有辽宁东和新材料
限公司鞍山海城28698342408221486995.93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辽宁东和新材料
限公司鞍山海城811290101320090445030948232.26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辽宁东和新材料兴业银行股份有
42301010010033927210283517.76
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鞍山分行盛京银行股份有辽宁东和新材料
限公司鞍山新兴099010010200000380135638371.87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合计--98357117.82
注:*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未赎回理财产品1000.00万元未计入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以上账户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形成的收入。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公司原募投项目二氧化碳捕集纯化及轻烧氧化镁清洁生产建设项目由于未
完成用地手续,一直未正式启动建设。在原募投项目待实施期间,公司形成了在技术含量、经济性等方面极具竞争力的新工艺方案,在原募投项目因土地手续等原因尚未实际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因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预计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本次授权自董事会前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截止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授权有效期,则决议的授权期自动
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投资事项自董事会前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授权截止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后应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内。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虽然对拟投资产品进行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等诸多因素影响,投资产品损益因此而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