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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江材料: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25 0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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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0204证券简称:沪江材料公告编号:2025-031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全资子公司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汇包装”)及惠州沪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沪江”)2025年度申请授信计划,公司预计2025年为沪汇包装及惠州沪江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授信的融资类担保(含提供反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15000万元。

上述额度可以在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和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1.4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24.36%。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此次对外担保属于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出具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中兴东路17号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中兴东路17号

注册资本:8250万元

实缴资本:82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文萍

主营业务:塑料包装、铝塑包装材料、制品及装备的研发、生产、技术服务及销售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2日

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8711217.55元

202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22301440.55元

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126409777.00元

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15.00%2024年营业收入:104822590.41元

2024年利润总额:4390535.80元

2024年净利润:4363769.97元

审计情况:以上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

3.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惠州沪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惠东县白花镇长塘村地段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科创中心(一期)科创楼

601号

注册地址:惠东县白花镇长塘村地段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科创中心(一期)科创楼601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缴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澄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

合成材料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日

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7944480.99元

202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53991570.34元

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93170312.81元

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50.43%2024年营业收入:1299769.50元

2024年利润总额:-7409387.35元

2024年净利润:-5562128.01元

审计情况:以上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授信计划,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沪汇包装和惠州沪江向有关银行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15000万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授信等事项提供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等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授信等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因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沪江材料预计2025年度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沪江材料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沪

江材料2025年度提供担保事项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重大风险内容。

综上,保荐机构对沪江材料预计2025年度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数量/万元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4882.8910.2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00.00%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0-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0-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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