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436证券简称:大地电气公告编号:2025-111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身份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昆山宏致电子持股5%以上
1635100017.307%于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有限公司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减计划减持数持数量减持拟减持股东减持减持拟减持量占总股价格股份来名称方式期间原因
(股)本比例区间源
(%)
昆山不高于2%集中竞自本公告根据北交所自身经宏致1889000价或大披露之日市场上市前营发展电子宗交易起15个价格取得的所需有限交易日后确定股份公司的3个月内
(一)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1%√是□否
昆山宏致电子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发展所需,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昆山宏致电子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的,自该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进入精选层之日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
(2)自大地电气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之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
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大地电气股份,亦不以任何方式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
(3)若大地电气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后六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在精选层挂牌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大地电气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本公司/本企业拟减持大地电气股份的,将认真
遵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大地电气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协议方式及/或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方式逐步减持。
(5)本公司/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每年转让公司
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大地电气本次发行后有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股本为基数。
(6)本公司/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
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大地电气,并由大地电气及时予以公告,自大地电气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可以减持大地电气股份。
(7)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本公司/本企业由于大地电气送红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持的大地电气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8)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
进行减持的,本公司/本企业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大地电气所有。如本公司/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大地电气,则大地电气有权将应付本公司/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相等的金额收归其所有。
(9)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本企业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股份锁定承诺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宏致电子有限公司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减持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五、备查文件昆山宏致电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