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目录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电话+861085665588
传真+861085665120
www.grantthornton.cn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371A008705 号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亨科技”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
编制2024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绿亨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绿亨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4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绿亨科技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绿亨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绿亨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71号文核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2年11月29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4049.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0元。截至2022年12月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2396.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35.8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160.7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371C00075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3092.0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6502.6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6068.6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434.04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1965.90万元(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基地新建项目投入1734.18万元,天津绿亨农业科技园建设项目投入231.72万元)。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5057.99万元。
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5057.9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4977.08万元。
1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1年12月3日经本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2月8日经本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2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
960001230900022244一般户140647221.23
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44390127一般户89037.43
限公司东营广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82280078801800001770一般户1351086.02试验区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77510078801100001277一般户7683418.69
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合计149770763.37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874.40万元(其中2024年度利息收入440.37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7万元(其中2024年度手续费0.07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违规事实包括:(1)募投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2)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程序不规范;(3)募集资金专户未及时注销;(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2025年1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同一违规事实被北京证券交易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未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亦不属于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针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进行了深刻反思及整改,一是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现场核查,针对问题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并补充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启动内部问责机制,对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内部批评教育和处分;三是在保荐机构的督导下加强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的专项学习,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绿亨科技2024年度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但违规事项未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同时,保荐机构已对绿亨科技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督导绿亨科技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积极、规范进行整改,预计能够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碥日曳
4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9160.74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5.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804.7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057.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0.48%截至期末投入进是否已变更项调整后投资总额本报告期投入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
募集资金用途度(%)(3)=目,含部分变更(1)金额投入金额(2)使用状态日期预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2)/(1)
补充流动资金否12256.0012293.59100.3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南沙绿亨育种
研究院基地新否5000.001734.182432.6848.652025年12月不适用否建项目
年产1000吨2-氯烟酸和2000
吨3-氰基吡啶是100.001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是及8000吨农药制剂项目天津绿亨农业
科技园建设项是11804.74231.72231.721.962027年4月不适用否目
合计-29160.741965.9015057.99----
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公司经过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审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同意将“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基地新建项目”的实施期限延期8个月,即计划完工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中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不适用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截至2024年末,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100.31%,主要系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截至期末计划实际累计投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变更后的项目可本年度实际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入金额(%)定可使用状行性是否发生重投入金额的效益计效益
总额(1)(2)(3)=(2)/(1)态日期大变化
年产1000吨2-氯烟酸和2000
天津绿亨农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吨3-氰基吡啶及8000吨农药11804.7411804.74231.72231.721.962027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制剂项目
合计——— ——变更原因:由于市场环境与项目实施条件有所变化,原募投项目“年产1000吨2-氯烟酸和2000吨3-氰基吡啶及
8000吨农药制剂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紧迫性有所降低,对落实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保护股东长远利益的支撑效果有所下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公司资源布局,保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公司决定暂缓推进原募投项目,后续时机恰当时再使用自有资金稳步实施。
决策程序: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2024年9月30日,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规范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天津绿亨农业科技园建设项目”的建设。
项目实施主体:天津市绿亨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年产80000吨肥料车间,及年产300吨蔬菜种子生产加工车间,及天津北方总部仓储物流与研发办公中心。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项目建设期:30个月
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13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1804.74元,其他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现有蔬菜种子生产加工基地均在流转的农用地附着设施基础上完成建设,设备升级受到一定用地性质的限制,公司的蔬菜种子生产加工能力亟待提升。新募投项目将实现在建设用地上打造蔬菜种子生产加工基地,有利于引进更加先进的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种子生产加工智能化和工业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公司目前肥料业务增长迅速,自有肥料生产基地产能不足已成为业务发展的短板。新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改变公司在京津冀地区没有专门的肥料生产基地现状,提升公司肥料产能与产品供给效率。另新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公司在京津冀地区乃至华北、东北地区的产品集散中心,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仓储与物流布局,保障产品供应链安全,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另近年来公司种子和肥料业务效益稳定,市场稳步增长,特别是肥料业务依托种子业务协同发展较快,公司计划在天津设置北方总部。进一步优化人员与资源要素区域配置,项目也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新募投项目建成后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天津北方总部的业务经营条件,有利于改善北方总部对资源要素和人员要素的承载能力,提升公司市场核心竞争力。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此件仅供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