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亨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绿亨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8.00元/股,初始发行股数404957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3965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358247.52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607352.48元。截至2022年12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 371C00075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1项目金额
年初募集资金余额16502.67
减: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65.90
减:其他发行费用0.00
减:置换前期支付的发行费用0.0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40.3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4977.0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内容。
公司已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的募集资金,并会同国泰海通分别与北京农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河支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广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96000123090002224414064.7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广饶支行6443901278.90
2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
82280078801800001770135.11
区广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77510078801100001277768.34
合计14977.0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概况
单位:万元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变更前计划投资总额变更后计划投资总额变更原因
1补充流动资金12256.0012256.00不适用
南沙绿亨育种研究
25000.005000.00不适用
院基地新建项目
年产1000吨2-氯
烟酸和2000吨3-
311904.74100.00详见下文
氰基吡啶及8000吨农药制剂项目天津绿亨农业科技
4-11804.74详见下文
园建设项目
合计-29160.7429160.74-
3(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由于市场环境与项目实施条件有所变化,原募投项目“年产1000吨2-氯烟酸和2000吨3-氰基吡啶及8000吨农药制剂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紧迫性有所降低,对落实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保护股东长远利益的支撑效果有所下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公司资源布局,保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公司决定暂缓推进原募投项目,后续时机恰当时再使用自有资金稳步实施。
(三)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天津绿亨农业科技园建设项目”的建设。
项目实施主体:天津市绿亨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年产80000吨肥料车间,及年产300吨蔬菜种子生产加工车间,及天津北方总部仓储物流与研发办公中心。
项目建设期:30个月
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13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1804.74元,其他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现有蔬菜种子生产加工基地均在流转的农用地附着设施基础上完成建设,设备升级受到一定用地性质的限制,公司的蔬菜种子生产加工能力亟待提升。
新募投项目将实现在建设用地上打造蔬菜种子生产加工基地,有利于引进更加先进的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种子生产加工智能化和工业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目前肥料业务增长迅速,自有肥料生产基地产能不足已成为业务发展的短板。
新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改变公司在京津冀地区没有专门的肥料生产基地现状,提升公司肥料产能与产品供给效率。另新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公司在京津冀地区乃至华北、东北地区的产品集散中心,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仓储与物流布局,保障产品供应链安全,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另近年来公司种子和肥料业务效益稳定,市场稳步增长,特别是肥料业务依托种子业务协同发展较快,公司计划在天津设置北方总部。进一步优化人员与资
4源要素区域配置,项目也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新募投项目建成后将在很
大程度上改善天津北方总部的业务经营条件,有利于改善北方总部对资源要素和人员要素的承载能力,提升公司市场核心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
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2024年9月30日,该议案经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规范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问题情况2024年12月20日,绿亨科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绿亨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员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违规事实包括:(1)募投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2)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程序不规范;(3)募集
资金专户未及时注销;(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2025年1月20日,绿亨科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绿亨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同一违规事实被北京证券交易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绿亨科技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未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亦不属于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二)规范整改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及时对绿亨科技进行了专项现场核查,
5并将检查结果、提请注意事项及整改意见提交绿亨科技,督导绿亨科技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详见《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专项现场核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同时,绿亨科技也积极进行内部追责和自查自纠,并已规范完成整改工作,预计能够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国泰海通认为:绿亨科技2024年度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但违规事项未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同时,保荐机构已对绿亨科技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督导绿亨科技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积极、规范进行整改,预计能够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以下无正文)
6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9160.74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5.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804.7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057.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0.48%是否已变更项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是调整后投资总本报告期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是否达到预计
募集资金用途目,含部分变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否发生重大变
额(1)金额投入金额(2)效益
更(3)=(2)/(1)期化
年产1000吨2-氯烟酸和2000
吨3-氰基吡啶是100.000.001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是及8000吨农药制剂项目天津绿亨农业
2027年4月30
科技园建设项是11804.74231.72231.721.96%不适用否日目南沙绿亨育种
2025年12月
研究院基地新否5000.001734.182432.6848.65%不适用否
31日
建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12256.000.0012293.59100.3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9160.741965.9015057.99----
7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
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同意将“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基地新建项目”的实施期限延期8个月,即计划完工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由于前期环评、安评、用地等工作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年产1000吨2-氯烟酸和2000吨3-氰基吡啶及
8000吨农药制剂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尚未全面建设,由于市场环境与项目实施条件有所变化,原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紧迫性有所降低,对落实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保护股东长远利益的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支撑效果有所下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公司资源布局,保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2024年
9月30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暂缓推进原募投项目,将变更用途的
募集资金用于“天津绿亨农业科技园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情
详见本对照表之“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况说明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不适用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不适用况说明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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