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396证券简称:常辅股份公告编号:2025-032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宋银立作为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宋银立:男,1965年出生,1988年大学毕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客座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至2004年2月,历任开封高压阀门厂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总工办主任、技术引进办公室主任、厂长助理,曾任河南开封高压阀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22年1月,任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同时担任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阀门分会副理事长
兼秘书长;2022年2月至2023年10月,任中国企业报集团机械工业中心主任;
2023年10月至今,任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副会长、副会长兼泵阀产业科技创新
分会会长;2014年5月至今,任兰州理工大学客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6年至2022年10月,兼任全国阀门技术标准委员会委员;历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任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中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伟隆阀门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报告期内全部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出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事姓名召开次数出席次数出席方式召开次数出席次数出席方式现场及通宋银立9933现场讯会议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专门委员会1次。对公司补选董事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监督。报告期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4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专门委员会4次。在工作中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在年报编制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作用。报告期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审计委员关于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等9项议案;
(2)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专门委员会3次。根据公司
2023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公司内部薪酬管理体系的规定,对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确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持续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报告期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权益授予价格》、《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3)2024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4、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4日,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
委员会委员,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战略与发展专门委员会会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二次,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对权益分配、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了审并出具了审查意见。报告期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2)2024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内部审计做情况,了解会计师对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及时跟踪、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并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事项的情况汇报,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合法。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及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以
及不定期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全年现场履职时间达到16天。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督促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保证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所审议事项作出
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履职情况
1、2024年任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2、2024年任职期间,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4年任职期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并学习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江苏证监局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升了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继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职责,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银立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