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34证券简称:新威凌公告编号:2025-042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7216592股,占公司总股本11.32%,可交易时间为2025年6月5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是否为控股本次本次解除
股东姓董事、监事、高本次解除尚未解除
序股东、实际解限限售股数名或名级管理人员任职限售登记限售的股号控制人或其售原占公司总称情况股票数量票数量一致行动人因股本比例
1 陈志强 是 董事长兼总经理 AC 3642125 5.71% 11046375
2 廖兴烈 是 董事 AC 3574467 5.61% 10813403
合计—721659211.32%21859778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2024年5月17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志强先生与廖兴烈先生,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发展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自愿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进行限售,限售期至2025年5月23日。截至目前,陈志强先生、廖兴烈先生所持有的自愿限售股份的限售期已满。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数量(股)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3999736862.73%
1、高管股份2222367834.85%
2、个人或基金00%
有限售条件的3、其他法人00%
股份4、限制性股票15410002.42%
5、其他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2376467837.27%
总股本63762046100.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二)《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三)《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四)《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申请书》;
(五)《中国结算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