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0166 号关于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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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1-2
情况说明1关于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0166 号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3月3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0666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4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以下简称“占用资金情况说明”)。
编制占用资金情况说明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占用资金情况说明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
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4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占用资金情况说明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专项报告第1页(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专项报告第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