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925证券简称:锦好医疗公告编号:2025-073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25年7月11日
2、登记日:2025年8月1日
3、授予价格:8.77元/股
4、授予人数:59人
5、授予数量:1250000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授予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二)实际授予明细表获授的限制性股实际授予数量获授的限制票数量占授予限占激励计划公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制性股票总量的告日总股本的
(股)比例(%)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敏董事600004.14%0.06%
董事、高级管
王芳600004.14%0.06%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
彭月初700004.83%0.07%理人员
熊志辉董事1000006.90%0.10%
段皓龄高级管理人员700004.83%0.07%获授的限制性股实际授予数量获授的限制票数量占授予限占激励计划公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制性股票总量的告日总股本的
(股)比例(%)比例(%)
二、核心员工
核心员工54(人)89000061.38%0.91%
首次授予合计125000086.21%1.28%
三、预留权益20000013.79%0.20%
合计1450000100.01%1.47%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姓名类别
1王敏董事
2王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彭月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熊志辉董事
5段皓龄高级管理人员
6刘玲核心员工
7陈旺核心员工
8谢晶妮核心员工
9周洁核心员工
10钟鸣美核心员工
11王华东核心员工
12姜绚丽核心员工
13刘雪映核心员工
14吴睿核心员工
15顾家宏核心员工
16王伟核心员工
17李定权核心员工
18黄兴隆核心员工
19刘彦辉核心员工
20龙勇核心员工序号姓名类别
21宋起桂核心员工
22李卓赐核心员工
23肖武华核心员工
24陈能飞核心员工
25李漂核心员工
26吴秋如核心员工
27钟洁雯核心员工
28陈翠核心员工
29谢欣怡核心员工
30向小雄核心员工
31朱晓武核心员工
32罗文杰核心员工
33牟连琼核心员工
34程卉红核心员工
35郭庆核心员工
36黄金凤核心员工
37肖迎欢核心员工
38王秀丽核心员工
39郭健核心员工
40陈彦嫱核心员工
41黄晓敏核心员工
42朱松林核心员工
43魏小燕核心员工
44唐华容核心员工
45谢嘉欣核心员工
46戴发展核心员工
47郑允鑫核心员工
48苏丽萍核心员工
49卢学鸿核心员工
50肖冰心核心员工
51董平核心员工
52叶学斌核心员工
53贺钰瑶核心员工序号姓名类别
54张文核心员工
55易俊核心员工
56潘锋核心员工
57孙妙珍核心员工
58丁美林核心员工
59李永健核心员工
(四)本次授予结果与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说明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
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权益分派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需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80元/股调整为8.77元/股。
激励对象周莎、夏春阳、龙瑞前、陈云辉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共计75000股,激励对象黄金凤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5000股,上述5名激励对象合计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80000股,根据《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基于上述变化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63人调整为59人。上述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由其他激励对象承接,其中,激励对象熊志辉承接限制性股票20000股,激励对象彭月初承接限制性股票10000股,激励对象段皓龄承接限制性股票10000股,激励对象刘雪映承接限制性股票10000股,激励对象黄兴隆承接限制性股票10000股,激励对象王伟承接限制性股票10000股,激励对象黄晓敏承接限制性股票5000股,激励对象谢嘉欣承接限制性股票5000股,上述8名激励对象合计承接限制性股票80000股,调整后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125万股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二、解除限售要求
(一)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40%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30%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30%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解除限售的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4亿元;或2025年扣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整后)不低于
2500万元。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或2025年、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2026年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整
后)累计不低于5500万元。
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5亿元;或2025年、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72026年、2027年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调整后)累计不低于9000万元。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整后)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失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影响后的值。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制定的《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确定其限制性股票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照下表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人力资源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Y)
优秀100%
良好80%
合格60%
不合格0%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四、验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7月16日出具了《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34-00002号),对公司截至2025年7月15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2025年7月15日,公司已收到5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0962500.00元,其中1250000.00元记入公司股本,9632311.32元记入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98460643.00元。
五、授予权益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
公司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7月11日,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调整后):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需摊销的总费用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数量(万股)(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125.001418.75461.09638.44248.2870.94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类别数量比例数量数量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4191559043.12%12500004316559043.84%
无限售条件股份5529505356.88%05529505356.16%
合计97210643100%125000098460643100%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34-00002号)。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