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152证券简称:天宏锂电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都伟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2566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51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55393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反对股数1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55393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反对股数1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55393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反对股数1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55393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反对股数1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55393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反对股数1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55393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反对股数1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55393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反对股数1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55393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反对股数1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55393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反对股数1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55393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反对股数1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55393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反对股数1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85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45%;反对股数1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5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出于审慎原则,股东长兴天赋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都伟云、周新芳、周志伟、钱旭、许云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55393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反对股数12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七)《关于47850097.4145%127002.5855%00.00%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彦颖、毛卫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