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152证券简称:天宏锂电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
定和要求,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2024年7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凌国强(独立董事)、许志国(独立董事)和许云峰为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员凌国强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
积极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审计2024年4月23日2.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情况评估的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4年7月21日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案》
2024年8月23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4年10月24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具体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相关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
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关于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重大事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并督促跟踪审计工作进度。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交流,全力保障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审阅、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制度,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督促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监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规范运作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与义务。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
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