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博精工”、“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坤博精工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是,2024年度,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均进露文件行了及时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相关情形。
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是,2024年度,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根据《上市公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司已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是,2024年度,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
章制度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1(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
每月一次数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2024年度,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况度、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并规范运行。
5.现场检查情况
3次,保荐机构于2024年4月对公司募投厂房进行
了实地查看,对募投设备进行了现场盘点;于2024年7月进行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1)现场检查次数用情况的现场检查;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进行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情况、持续督导的现场检查。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北情况现场检查完毕后,已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关于募交所规定报送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并已及时进行披露。
1、主要问题:公司为降低财务成本,合理改进募投
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2023年5月、6月开立两笔银行信用证合计金额8150000.00元用以支付募投项目“光伏单晶生长炉炉体生产线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两笔信用证已于2024年3月到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国内信用证到期后需从公司一般户统一扣款,故以上信用证到期时,公司没有主观恶意但因相关人员疏忽存在尚未审议募集资金置换议案的情况下先行从募集资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金账户中等额将到期金额转入公司一般户进行还及整改情况款。
2、整改情况:公司以上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审议关于募集资金
置换的相关议案。针对上述情形,公司已组织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工作人员学习《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树
立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的理念,加强募集资金使用及资金划转的审批复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22024年度,保荐机构共发表9次专项意见,主要针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对坤博精工募集资金使用、预计其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等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
2024年,保荐机构未发表非同意意见。
及结论意见
6.向北交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不适用情况
7.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12月16日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
(3)培训的主要内容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相关主体进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
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董监高减持规定、违反监管要求的处罚措施等方面的培训。
8.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
无况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
无不适用建立和执行
3.股东会、董事会、无不适用监事会运作
4.控股股东及实际
无不适用控制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公司为降低财务成本,合理改公司已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使用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次会议中审议关于募集资金置3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换的相关议案。针对上述情形,
嘉兴海盐支行2023年5月、6公司已组织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月开立两笔银行信用证合计的工作人员学习《募集资金管金额8150000.00元用以支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付募投项目“光伏单晶生长炉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炉体生产线及研发中心建设-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章制项目”,该两笔信用证已于2度,进一步树立募集资金专款
024年3月到期,根据中国人专用的理念,加强募集资金使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用及资金划转的审批复核,杜管理办法》,国内信用证到期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后需从公司一般户统一扣款,故以上信用证到期时,公司没有主观恶意但因相关人员疏忽存在尚未审议募集资金置换议案的情况下先行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将到期金额转入公司一般户进行还款。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无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
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无不适用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公司已于2025年1月22日
发布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
2024年度公司业绩较上年下告、于2025年2月28日发布11.其他(包括经营降明显,主要原因为2024年了2024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环境、业务发展、度光伏行业面临供需失衡的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了20
财务状况、管理状局面,正处于产能出清的周期24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况、核心技术等方中,公司单晶硅真空生长炉体对于预计业绩情况、业绩重大面的重大变化情业务量出现萎缩,故出现营收变化的主要原因、风险提示等况)大幅下滑进而致使净利润下方面进行了充分披露。
滑的情况。2、公司将在保障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积极拓展功率半导体设备领域,在工业机
4器人业务方面与下游客户保持
良好合作关系,并积极开发智能科技领域的新客户等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防范单一业务周期性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或不履行承诺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情况
2024年6月20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32号,涉嫌违规事实为2023年12月及2024年3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信用证方式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67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置换事项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4年4月28日补充审议,并于2024年4月29日补充披露。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厉全明、沈国飞、厉康妮、丁晓俊分别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坤博精工已在规定时间内针对上述监管措施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了《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用银行信用证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说明》,已对相关事项的详细情况作出说明。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组织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工作人员学习《募集5资金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树立募集资
金专款专用的理念,加强募集资金使用及资金划转的审批复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但是公司产品的终端
应用覆盖光伏、风力发电等多个领域,与宏观经济的关联度较大,产品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走势、产业政策变化和行业景气度波动的影响较大。公司的子公司产品光伏单晶炉作为光伏产业链上游,受当前光伏市场的供需影响,销量存在下降情况,但总体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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