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706证券简称:铁拓机械公告编号:2025-086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2025年8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
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落实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勤勉尽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
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
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
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细
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制度以及公司其
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第六条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司实施责任追究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客观公正原则;
(三)有错必究的原则;
(四)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五)责任与权利对等的原则;
(六)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第七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具体认定标准: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六)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
准:
1、会计报表附注中遗漏重要的附注内容的;2、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财务信息与会计报表信息存在数据或勾稽关系的
重大差错的,重大差错认定标准参照本制度第六条执行;
3、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及证券
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认定的,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投资者阅读和理解公司会计报表附注造成重大偏差或误导的情形;
4、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了变化
或与实际执行存在差异,且未予说明的;
5、未对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进行说明;
6、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了变化,且未予说明的;
7、合并及合并报表披露与《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
及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披露要求不符,且未予说明的;
8、各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披露总额与该报表项目存在重大差异,未予说明;
9、关联方、关联交易披露存在遗漏、或者披露的关联方交易金额与实际交
易总额存在重大差异,且未予说明的;
10、遗漏重大诉讼项目、承诺事项或者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
1、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或
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无形资产诉讼;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或对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提供的任何担保;
3、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5000
万元的重大合同或对外投资、收购及出售资产等交易;
4、其他足以影响年报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一)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且不能提供
合理解释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原先预计亏损,实际盈利;2、原先预计扭亏为盈,实际继续亏损;
3、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实际净利润同比下降;
4、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实际净利润同比上升。
(二)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一致,但财务数
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十条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与实
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认定为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第十一条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公告。
第三章追究责任的形式和程序
第十二条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情况,公司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十三条年报编制过程中各部门应按其职责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直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各部门提供资料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追究责任的形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可视情节轻重采取上述一种或同时采取数种形式。第十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出现责任追究的范围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确定。
第十六条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第十七条公司对已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
(一)如果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影响,或者该事项导致
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二)除上述情况外,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仅对更正事项执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上述广泛性是指以下情形:
1、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
2、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
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
3、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盈亏性质改变是指更正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由亏损转为盈利。
第十八条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认定和惩处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的决议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其他方面文件的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则依据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应及时对本制度作出修改。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