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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佳精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志强)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005证券简称:鼎佳精密公告编号:2026-038

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志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陈志强,195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75年7月至1979年7月,下放知青;1979年7月至1991年8月,任徐州市羊毛衫

厂财务负责人;1994年2月至2016年9月,任苏州大学专业教师;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参会具体情况如下:

以通讯应出席现场出委托出缺席董是否连续2次出席股独董姓方式出董事会席董事席董事事会次未亲自参加东会次名席董事次数会次数会次数数董事会会议数会次数陈志强119200否5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关联议案回避表决),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议案发表了6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

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025228第二届董事会的议案年月日

第五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4同意年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2025第二届董事会年3月5日2、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同意

第六次会议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2025325第二届董事会4、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年月日同意

第七次会议易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6、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7、关于延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

方交易情况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套

期保值及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1、关于修订《苏州鼎佳精密科技

2025年4月27第二届董事会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同意

第八次会议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2025年5第二届董事会月19日1、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

第九次会议

1、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

2025612第二届董事会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年月日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三个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现场或通讯出委托出席缺席会董事姓名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次数席会议次数会议次数议次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陈志强审计委员会6600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及时

向管理层了解公司各季度的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予以重点关注。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报告与工作计划,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公司财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人员积极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持续监督,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内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及时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根据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跟进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办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列席股

东会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2025年度,累计公司现场工作15天。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阅,维护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沟通,积极了解公司最

新的运营状况,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4)主动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公司独立

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5年度实际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审议额度。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询问了公司相关人员,基于独立董事的立场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人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有关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

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参与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事项的审核工作。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

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本着诚信、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做

好独立董事履职工作,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志强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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