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酉立智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酉立智能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359号文核准,酉立智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20.3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8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63.5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11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5年7月
31日,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5]
第15-00002号《验资报告》。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新增发普通股168.0450万股,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031.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73.41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3857.99万元,到账时间为2025年9月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超额配售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5]第15-00003号《验资报告》。
1综上,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1288.3450万股(含超额配售)
募集资金总额为30907.4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人民币2936.96万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7970.44万元。
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根据发行结果拟投入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的募集资金金额
1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9589.5516112.63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860.061967.81
3智能化改造及扩建项目4380.682890.00
4补充流动资金7000.007000.00
合计35830.2927970.44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可以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及支付项目建设剩余款项。本次募投资金的实际投入时间将按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和项目进展情况作相应的调整。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760.32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募集资金计划投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拟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号资额金额置换金额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
116112.63--
建设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967.81--
3智能化改造及扩建项目2890.00760.32760.32
2序募集资金计划投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号资额金额置换金额
4补充流动资金7000.00--
合计27970.44760.32760.32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90.43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以自筹资金预先支发行费用明细不含税发行费用拟置换金额号付发行费用
1保荐及承销费用2290.00100.00100.00
2审计及验资费用431.70134.43134.43
3律师费用188.7256.0056.00
4发行手续费及其他26.54--
合计2936.96290.43290.43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6年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1月6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2026年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5-00001号)。
五、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酉立智能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募集
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酉立智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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