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7证券简称:星昊医药公告编号:2025-153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9月27日,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同意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独立董事何晓云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09日通过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
1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
体员工均对提名的于正芳等88人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
露《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09)。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09日通过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对2023年股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11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110)。
3、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议案。2023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13)。
4、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同意上述议案。
5、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对1名激励对象已经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2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同意上述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上述议案。
8、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9、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上述议案。
10、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同意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对《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等待期满后,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结果中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3中有 2 名激励对象考核为 B,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0800 份由
公司注销;有 3名激励对象考核为C,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4800份由公司注销;有 25 名激励对象考核为 D,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87500份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共计注销股票期权1133100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及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注销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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